根据《关于做好 2018-2019 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974 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定《关于开展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工作。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向本学院新疆籍学生进行了广泛宣传,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本学院进行信息反馈,无异议后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复审,确定蔡钰等149名学生通过复审,其中获得一等资助金的有60名,获得二等资助金的有48名,获得三等资助金的有41名。详细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68485755。
附件:《2018-2019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