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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医科大学2019-2020年度辅导员启航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

2019年10月21日 10:10  点击:[]

关于开展重庆医科大学2019-2020年度

辅导员启航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重庆医科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重医大党文﹝2017178 ),强化辅导员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职责,提升辅导员队伍科研水平,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上新台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重庆医科大学辅导员启航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与难点问题以及迫切需要研究与解决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二、立项要求

申报课题符合指导思想,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热点问题开展研究,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与实际应用。

2.研究目标明确,课题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路线清晰,研究举措切实具体,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课题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课题资助

课题2000元每项,共10项,一次拨款到位。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192020年度辅导员启航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要求和范围,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趋势,以及本单位的实际,确定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

2.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是专职辅导员(含成人教育学生辅导员)或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机关工作人员。

3.每个课题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每个单位限额申报2项。

4.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研究周期: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获准立项的课题须在2021年年底前结题。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应依据课题指南选题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各单位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

2.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文档由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校党委学工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3.校党委学工部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1031日,逾期不再受理。

4.校党委学工部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于201911月下达立项通知。

联系人:许瀚月

邮箱:102603@cqmu.edu.cn 联系电话:023-6848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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