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医大文〔2019〕427号)、《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重医大文〔2017〕289号)、《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重医大文〔2019〕426号)、《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重医大文〔2019〕4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下达2019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控制数和资金清算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9〕32号)要求,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下,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并组织学生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后产生初评结果,并向学生进行信息反馈,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审,于2019年10月15日提交学校评审会审议,评选出我校2018-2019学年度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及各类奖助学金名单。
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21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65714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