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六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和相关学院共同评审,拟决定推荐第二临床学院2017级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生彭倩瑜同学代表学校参加评选。
现对推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8月24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人有异议者,请于8月24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滕永直,13667680965;
电子邮箱:xsc@cqmu.edu.cn
附件: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