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校党委学工部关于拟同意确定李婧雯、刘美含和邬正琼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2021年03月16日 12:05  点击:[]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2021春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考核确定和确认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办公室同意,党委学工部审核,拟同意确定李婧雯任初级(助教)、刘美含任中级(讲师)、邬正琼任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316日至318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滕永直 023-68485198

 

校党委学工部 

2021316

 

关闭